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是依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设立的。该办法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申请条件
- 主体要求: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 人员要求: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 制度要求:具备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 设施与资金要求: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 无不良记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 3 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申请材料
- 申请人依法设立或者登记备案的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
- 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教育培训,以及具备审核能力的情况说明。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材料。
- 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
-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 3 年内无犯罪记录和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情况承诺书。
- 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栏目、功能设置和域名注册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 初审: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审批:初审通过后,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 个人名义备案的平台无法取得该许可证,以组织名义认证的账号或平台,如果从事相关宗教信息服务,则需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