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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会重点持续推进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需要进行备案吗?
发布时间:2025-03-07
- 生成式 AI 服务:若涉及面向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如聊天机器人、内容生成工具等),需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大模型备案。备案需提交安全评估报告、服务协议、关键词库等材料,并通过安全测试(如敏感词检测、涉政内容生成等)。
- 深度合成算法:若使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技术生成文本、图像、音频等内容(如语音合成、图像生成),需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完成算法备案。即使调用第三方已备案的模型或接口,也需进行登记。
To C 服务:直接面向普通用户的服务(如 APP、小程序)通常需同时完成大模型备案和算法备案。- To B 服务:若仅提供 API 或私有化部署(如企业内部知识库),目前无需备案,但通过备案可提升商业合作中的可信度。
- 开源与 “套壳” 模型:即使基于开源模型或第三方模型开发,仍需提供算力资源、数据来源证明及合作协议,以证明合规性。
大模型备案:需提交备案表、安全评估报告、标注规则、关键词库等,通过多部委联合审查,重点关注语料安全、模型安全及内容标识。算法备案:通过线上系统提交主体信息、算法信息及产品功能应用说明,需撰写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包括数据来源、风险防范措施等。- 截至 2024 年 8 月,全国已有 117 个大模型完成备案,如百度文心一言、阿里巴巴通义千问等。成都、江苏等地已对通过备案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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