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N 许可证是指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关于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 VPN 业务的从业许可,以下是具体介绍:
- 定义: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 TCP/IP 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通过 IP 隧道等基于 TCP/IP 的技术组建,可在专网中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输.
- 原理:VPN 网关根据数据包的加密和数据包目标地址的转换,实现远程访问,使得用户能够在公共网络上建立专用网络,进行加密通信,从而可以使用不安全的公共网络发送可靠、安全的信息.
包括远程访问虚拟网、企业内部虚拟网和企业扩展虚拟网;构建专用网络、远程接入、智能加密文件存储、上网行为管理、防火墙、网络加速、流量管理、负载均衡等.
- 分类:分为全国 VPN 许可证和省内 VPN 许可证.
- 审批部门:全国 VPN 许可证由工信部审批颁发;省内 VPN 许可证由省通信管理局审批颁发.
- 经营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内资独立法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中国大陆公民.
- 注册资本:在省、自治区、市辖区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 万元;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市辖区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
- 专业人员:有适合开展经营活动的专业人员,且最少近期 3 个人一个月社保证明.
- 无违法记录:企业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管理人员在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 经营范围: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载有经营电信业务、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等与电信业务相关的字样.